据《晋书·苻融传》记载,董丰在外游学三年,回家当夜妻子被害。其妻之家兄怀疑是董丰干的,把董丰送交官府治罪。董丰含冤叫屈,坚称妻子不是他害的。凶手究竟是谁呢?这场人命官司很难判决。
这时,京兆尹司隶校卫苻融觉得此事有些蹊跷,就问董丰是否请人占卜过。董丰自述案前他做梦骑马渡河,先是从北岸到南岸,又从南岸渡回北岸,最后再从北岸回到南岸。适时,马停在水中,怎样鞭打都不肯走。他低头下看,有两日在水中,马左一日为白色,浸水而湿;马右一日为黑色,显得干燥。他醒后十分恐慌,认为是不祥之兆。回来那天晚上,又重复做了同样的梦。占筮者告诉他,恐怕有狱讼之事,叫他“远三枕,避三沐”。他记住占筮 .者的话,当夜没有接受妻子为他准备的沐具和枕头。苻融根据董丰提供的梦象.进行破译,断定杀其妻的凶手名叫冯昌。
破译的过程相当复杂:苻融把董丰的梦象转换成《周易》的卦象:水的符号为“坎”,马的符号为“离”;既然马在水中行走的路线是从北向南,又从南向北,其路线即成“之”字形;由此,董丰的梦象就可以转换成“坎之离”。“坎”之形为三,三爻同变后即成“离”之形三。“离”为两个阳爻夹一个阴爻,为“中女”,“坎”为两个阴爻夹一个阳爻,为“中男”。董丰看见水中有“两日”,象征着与此案有关的两个男子,一个为董丰,另一个尚不清楚。“坎”又为执法之吏的象征,当在上。于是,坎上离下又组成了“既济”卦。按照此卦的先例,“文王遇之,囚之羡里”。要是被告有理(“礼”通“理”),最后一定能够囚中得生。再据梦中“马左而湿”解字,应是左边为水、右边为马,合起来即是“冯”字。“两日”相重,又是“昌”字。所以,真正杀害董丰妻子的案犯应该是另一个男人“冯昌”了。官府据此逮捕冯昌,冯昌果然招认。原来冯昌原准备杀害董丰,以新枕头为标志,结果误杀了董丰的妻子。
苻融对于董丰之梦的分析,用以断狱破案,可谓费尽了心思。然而,即使从占梦之术来看,这中间牵强附会也太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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